打假在行动
集团进一步加大打假工作力度
自5月1日起,市场保卫大队由营销公司划归集团总部管理,由公司高级顾问堪先生分管市场保卫工作。这是集团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的举措之一。
集团董事局高度重视打击假冒伪劣行为,维护三鼎品牌声誉的工作。董事局主席多次对打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集团内部多次招开会议研究部署打假工作。公司各部门领导对打假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。集团此次调整市场保卫大队的归属,加强市场保卫工作的领导,将有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推动市场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集团正在建立覆盖全国销息网络的打假举报信息网,集团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:0575-88686862。为鼓励有关人员提供制假售假线索,公司决定对举报人员予以重奖:凡提供生产、经销假冒三鼎品牌成套及相关产品线索者,一经查实,将分别给予查获赔偿金30%的奖励;对兄弟企业及相关单位在打假查处中提供假冒三鼎产品案件的,按赔偿金额的40%予以奖励。
打假工作出四点要求
近期集团打假工作的思路,着重四方面的工作,形成打假举报立体网络:
1、调整打假政策,调动各方面打假的积极性。
2、充实打假力量,加强打假队伍的建设,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3、加大打假力度,逐步摸索出一套企业打假灵活有效的方法。
4、坚持依法打假,严格办事程序,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执法机关,查处假冒三鼎产品等侵权违法行为。
落实五点要求,形成打假举报立体网络:
1、加大培育发展举报人(线人)队伍;
2、集团公司对下属经销商设立打假举报信息员;
3、充实打假专业队伍的力量,增添办案设备;
4、与兄弟集团联合打假,并对举报假冒三鼎产品的兄弟集团打假人员采取奖励政策;
5、密切配合政府执法机关打击假冒三鼎产品的案件。
规章制度
浙江三鼎集团有限公司
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三鼎产品管理办法
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,保护三鼎品牌,严厉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冒三鼎产品、窜货和乱挂牌等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保护三鼎知识产权,维护三鼎的合法权益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查假职责
(一)打击侵犯三鼎品牌、商标的一切非法行为。
(二)查处打击生产、经销假冒三鼎品牌、商标的产品及行为。
(三)查处经销商及生产企业的窜货行为。
(四)查处侵犯三鼎合法权益及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二、赔偿标准
(一)对制售假冒三鼎产品的当事人,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,要求依据案值的1~3倍进行赔偿。产品以三鼎营销机构开单价为标准计算。
(二)对制售假冒行为的当事人,除公开赔礼道歉、支付赔偿金外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(三)经销商有制售假冒三鼎产品及“拉、拼、凑”等窜货行为的,追究20万元违约赔偿金,并可撤消特约经销权。
(四)集团定牌企业(含营销单位)擅自在未经批准的产品、产品说明书、包装物上使用三鼎商标、标识,或者擅自向三鼎营销公司之外的任何经销商、代理商或客户提供有三鼎商标、标识的产品,均追究其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赔偿;并按集团章程、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三、举报奖励
(一)凡提供生产、经销假冒三鼎品牌成套产品线索者,一经查实,将分别给予查获赔偿金30%的奖励,最高奖10万元,最低奖2000元。
(二)凡对“窜货”行为进行举报者,一经查实,将按违约赔偿金的15%给予奖励。
(三)对制售假冒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无力支付赔偿金,但已转送工商、技监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处理的案件,集团按个案案值(以行政机关定案案值为准)的10%奖励有功举报人员,最高奖金不超过10万元。
四、本公司各级领导要全方位支持打假查处工作,任何人不得干预案件的查处。
五、本办法由三鼎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中心负责解释。
六、本办法若与集团公司原有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七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二○○八年十月十日
